为做好2011年应届本、专科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结合应届毕业生当前的实际情况,现将填报2011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核基础信息的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2011年应届毕业生信息中的全部数据均以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网内的高考信息为准。各单位核对毕业生基础信息(信息数据见附件一)时,已有内容不得改动,空缺部分按下述要求填写。
二、2011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将于5月18日开始至23日下班前完成。请各相关教学单位按时间要求严格把关、做好毕业生信息的校对(必须经学生本人核对)和上报,否则该生不能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无法获得毕业及学位证书。
1、因入学后改名造成“姓名” 与审核数据库内姓名不符的,需本人提供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部门(分局、市局)更改姓名审批手续(复印件请加盖红章,否则按无效处理)。已交过审批手续的不用重复上交。
3、填写《学生信息(姓名及身份证号)变更审批表》会同以上材料统一上交。
1、审核信息库内的学生本人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号的出生日期信息相符。
2、按吉林省教育厅规定,身份证号码前14位不允许更改,只可以变更身份证后4位号码,从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接受更改身份证号前14位的申请。申请更改身份证后4位号码的毕业生,请将更正的身份证号码填写在“更改身份证号信息”字段内,并提供(市、县)公安部门(分局、市局)更改身份证号码的审批手续(复印件请加盖红章,否则按无效处理)及身份证复印件,已经交过审批手续的不用重复上交,提供户籍证明而不提供更改身份证号码审批手续的按无效处理。
3、填写《学生信息(姓名及身份证号)变更审批表》会同以上材料统一上交。
括号内所列(降级、休学、退学试读、体育特招生、预科生、漏报学生、转专业、转学或其他)的毕业生,如果所附数据信息内无此人信息,需提单独的毕业生数据信息(格式见附件二)。
未知原因的在“学籍变动信息”字段内填写:“无此人”
1、入学后因各种原因更改专业的,请将新专业名称填入“更正专业信息字段”字段。
2、按类别招生的专业,请将最终确定的专业填入“更正专业信息字段”字段。
3、专业方向名称不正确或重新选择专业方向的,请将正确的专业方向名称填入“专业方向字段”。
九、审核数据上报截止时间为5月23日下班前,毕业资格审核时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
十、本次毕业生资格审核从学生个人信息角度安全出发,所有审核数据及通知中要求的附件将直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到各学院负责老师邮箱内,请接到审核数据的老师务必通过邮件回复已收到信息,电子信箱及联系方式见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