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消防支队于5月17日下发紧急通知,吉林省消防总队近期将对我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进行检查,要求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要在6月30日前全部达标并做好迎接检查准备工作。为进一步落实 “四个能力”建设要求,提高学部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规范建设标准,经学部领导批准,决定召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规范建设部署动员会,同时开展“四个能力”基础知识学习活动(具体学习提纲见附录,各单位自行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1年5月23日(星期一)上午8时30分;
三、参加人员:各学院、中心、所、后勤处党总支办公室主任及防火秘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成人教育处“项目大学生”负责人。
以上参会人员务必准时到会(并携带本单位防火档案以备检查),因故不能到会的要提前说明。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
为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全国火灾形势稳定,公安部决定从2010年至2012年,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四、什么是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其内容?
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简称“四个能力”。
2、通过建立“一套预案、两支队伍”,提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实施“四步查改”,提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一是岗位员工自查。二是保安人员巡查。三是安全部门专查。四是单位组织联查。
七、怎样建立“一套预案、两支力量”提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建立一套预案:即制定一套完善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分正常工作状态和休息状态两套)。
建立第一灭火力量:指失火现场单位员工在第一时间自发形成的灭火救援力量;一般应于发现火灾后1分钟内形成;
建立第二灭火力量:指火灾确认后,单位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员工形成的灭火救援力量;一般应于发现火灾后3分钟内形成。
一是疏散逃生演练到位。二是疏散设施标识到位。三是疏散逃生提示到位。
一是宣传方式多样化。二是员工教育全员化。三是宣传内容实用化。
三懂: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三会: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一查设施器材,禁损坏挪用;二查通道出口,禁锁闭堵塞;三查照明指示,禁遮挡损坏;四查装饰装修,禁易燃可燃;五查电气线路,禁私拉乱接;六查用电设备,禁违章使用;七查吸烟用火,禁擅用明火;八查场所人员,禁超员脱岗;九查物品存放,禁违规储存;十查人员住宿,禁三合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