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根据学校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2013年毕业研究生离校时间为6月28日。为做好2013年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根据研究生院通知精神,现对学部今年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积极开展“毕业季”主题活动
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好“毕业季”主题校园文化活动,通过引导研究生回忆学习期间身边事、感人事、难忘事,激发研究生对导师、母校的感恩之情,引导研究生建立诚实做人、踏实做事、爱岗敬业、报效祖国的理想信念和追求。
二、毕业鉴定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年思想总结鉴定暂行办法》(校研院[2002]22号)的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和全面考核的原则,认真做好毕业研究生的毕业鉴定工作。毕业鉴定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不足,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三、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6月8日—6月15日期间,由研究生本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 1.“培养单位党组织鉴定”一栏由毕业研究生所在党委(总支)填写并加盖培养单位党委(总支)公章。
2.“导师对毕业研究生业务能力、外语水平介绍及综合素质的评议”一栏,由导师填写并签字。
3.“培养单位意见”一栏,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填写,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4.“学校意见”一栏,由研究生院签署。
5.《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用A4纸打印,研究生填写完毕后交本培养单位研究生办公室统一盖学院公章(上交截止时间由培养单位自定),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根据毕业生登记表收取情况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毕业生登记表管理栏)中审核毕业情况,打印《毕业生登记一览表》, 并由各培养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四、领取学位证和毕业证
研究生到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办公室领取,相关事宜及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领取《毕业生购买学生票证明》
1.学校为在学期间享受乘车半价优惠的毕业研究生离校回家提供《毕业生购买学生票证明》,有效日期至7月31日止。研究生到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办公室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持报到证到单位报到的毕业生和实习、举办夏令营或其他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不享受学生票待遇。《毕业生购买学生票证明》涂改无效。
3.毕业研究生不交回研究生证的不得领取《毕业生购买学生票证明》。
六、领取报到证
派往工作单位、吉林省就业指导中心及原籍研究生的《报到证》到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办公室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七、领取户口迁移证
登记办理统一迁户研究生的《户口迁移证》到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办公室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八、办理离校手续
1.请毕业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 2.毕业研究生持《吉林大学研究生离校通知单》在学校各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吉林大学研究生离校通知单》办理完毕后上交各院研究生秘书审核。审核合格后方能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毕业研究生的研究生证由各院集中收取,并提供未交研究生证人员名单。对未交还研究生证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4.其他离校手续,如组织关系、户口迁转、档案邮寄地址登记等,由各院及时指导毕业研究生根据校内有关职能部门的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办理。
九、其他
1.有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研究生因个人原因未签订还款协议的,本次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2.各培养单位应按照《吉林大学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及时地做好毕业研究生的档案整理、转出和留校。
3.毕业研究生医保卡由本人保存,享受待遇期限至2013年8月30日。
4.6月18日16:30前,各培养单位务必将《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按学号排好序)、《毕业生登记一览表》、研究生证(未缴证名单及丢失缴费)、《离校通知单》上交学部研究生处。
5.毕业研究生在毕业前要密切关注学部网上通知,确保各项毕业工作的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请各培养单位要以极大的工作热情,周到、节俭、圆满地做好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使毕业研究生顺利、愉快地奔赴工作和学习岗位。
研究生处
201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