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学校关于申报国家外国专家局2011年高端外国专家项目计划的通知转发如下,请留意。
各教学科研单位:
我处近日收到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11年高端外国专家项目计划的通知,现将该项目的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申报。
一、项目申报条件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围绕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的需求,重点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二)在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创业人才;
(四)高层次外国专家工作团队中的主要成员;
(五)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拟引进的外国专家可长期全职或短期来华工作。长期全职按照“”引才要求,是指专家至少连续来华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6个月;短期是指专家至少连续来华工作3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对于确需引进的高端外国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资助方式及待遇
国家外国专家局对获得批准的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可视其项目工作周期给予连续支持,并为其提供以下资助方式及待遇条件:
1、可资助引进的高层次专家的工薪(最高不超过用人单位与专家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所规定支付工薪或报酬的60%)和专家团队成员的相关费用。
2、对执行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做出突出成绩的外国专家,按规定程序申评、批准后,可授予中国政府“友谊奖”。
3、对来华执行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的外国专家提供来华工作便利。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请拟申报该项目的单位于2011年7月15日前将所申报的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材料一式五份报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申报材料包括:
(一)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函(教学科研单位签字盖章);
(二)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
(三)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经费预算表和项目简介(格式见附件);
(四)拟引进专家的PPT介绍材料(长期全职专家必须含影音资料,并附中文译稿);
(五)申报材料电子文件(刻光盘报送)。
四、评审与批准程序
1、各教学科研单位组织校内学者联系国外专家,申请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时,需请5名以上同行业专家对项目进行初评,并提出明确的专家初评意见。
2、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校内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项目,上报引智归口管理部门。
3、经引智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国家外国专家局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国家外国专家局高端外国专家项目专项办公室复核、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国家外国专家局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程序进行。
附件: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书及预算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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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oa.jlu.edu.cn/image/attach.gif" align=absMiddle>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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