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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1年度第一次国家公派出国录取人员派出工作有关情况说明会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1-06-22 作者:刘妍 点击:

各单位和相关教师: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确定201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留学人员的函》(留金发〔2011〕3006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我学部共有2名录取人员需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派出手续。为保证录取人员派出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现决定召开2011年度第一次国家公派出国录取人员派出工作有关情况说明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1年6月28日(星期二)下午1:00开始。

二、会议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校区数学楼多功能报告厅(数学楼二楼)。

三、参加人员:

录取人员及其担保人。往年度国家公派项目录取尚未派出、对签证或派出相关手续存有疑问的教师也可自愿参加。

四、具体安排和要求:

(一)请各位录取人员务必于2011年6月27日(星期一)下午16:00前到校人事处师资培养科领取个人录取材料,领取时请对是否能按时参加本次会议给予说明。

(二)会议安排:首先对派出过程中常见的问题的及签证办理等事项进行必要的讲解,然后集中办理出国协议书和其他文件的公证,期间对录取人员提出的涉及派出方面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三)国家公派项目录取人员均需2名担保人,对担保人的要求为:

1.担保人必须为我校在职教职员工。

2.每位担保人至多为2名录取人员进行担保。

3.不允许出国录取人员相互间进行担保。

4.要求各录取人员及担保人必须亲自到场,并随身携带各自的身份证和工作 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于培训大约需要1小时左右,所以担保人2:00左右到场即可。)

(四)请自行准备蓝黑钢笔(或黑色中性笔)等文具,以备现场填写协议书等材料使用。

(五)有些国家除出国协议书公证外,在办理签证时还需提交其他公证材料,具体要求为:

1.录取国别为澳大利亚的(在澳逗留一年及以上者),需中英文对照的无犯罪公证、工作经历公证和最高学历、学位公证。

2.录取国别为加拿大的,需中英文对照的无犯罪公证。

本次会议以上公证也可同时申请办理。如需办理的,请录取人员携带相关证书和文件原件。其中无犯罪证明根据校保卫处的要求,由校保卫处审核后统一开具,具体事宜请查阅网址:" target=_blank>

(六)拟于2011年8月31日前出国的人员,请在领取材料时向学校人事处索求同意派出函,以备预订赴外国际机票时使用。

2011 国家公派录取人员名单.xls

人 事 处

201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