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学部职工张 玲至2011年6月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批准退休;职工张亚书、孙玉梅至2011年7月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批准退休;职工吕艾芝至2011年3月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批准退休。张 玲的退休时间从2011年6月起算,从2011年7月起学部停发工资;张亚书、孙玉梅的退休时间从2011年7月起算,从2011年8月起学部停发工资;吕艾芝的退休时间从2011年3月起算,从2011年4月起学部停发工资;上述人员退休后的工资及各种补贴,按长春市社会保险局核定的标准,由长春市社会保险局负责核定并发放。
退休后的独生子女奖励费事宜,咨询门诊部办理;退休后的住房公积金领取事宜,咨询财务处办理。
人 事 处
201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