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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工作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处 发布时间:2011-09-30 作者:王开宇 点击:

各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学校将在10月中旬开展2011-2012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工作,请拟贷款研究生(新申请贷款原则上不超过全校新生总数的24%,老生原则上不给予新贷)提交相关信息及材料,具体如下:

一、提交相关信息

请贷款研究生认真填写《中国银行2011-2012学年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表》及《贷款系统信息表》,并于10月9日前将两个表格发送至wky@jlu.edu.cn

二、提交贷款材料

10月11日前将以下贷款材料交学部研究生处。

1、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二份)、研究生证复印件(照片页和内容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一份)。

2、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务必有民政部门的印章);

3、中国银行卡(与校园一卡通相关联的,用于放贷及还贷)复印件一份,并将卡号及姓名写在纸上;

4、本人手写的助学贷款申请(16开稿纸),主要内容包括:

(1)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2)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认识;

(3)承诺助学贷款用于学费、住宿费、生活费;

(4)履行合同义务、按时还款的承诺。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开宇 联系电话:86128

附件:

贷款系统信息表.doc

研究生处

201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