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我校与新华都慈善基金关于“新华都奖助学金”捐赠协议的要求,现将“新华都奖助学金”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学生申请的基本条件:
1、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
2、我校确定的经济关注对象;
3、申请者在当学年未享受其他社会奖、助学金、个人提供的其他助学金或学校减免学费优惠;
4、努力学习,积极上进,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优先推荐条件:
1、烈士子女;
2、孤、残学生,且无固定经济来源;
3、遭遇自然灾害,家庭收入锐减,正常学习、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4、来自老、少、边、穷、偏远农村,家庭收入难以支付正常学习费用;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学习生活选入危机;
6、有危重病人,造成家庭经济异常拮据,无力支付正常的学习费用;
7、为国家、社会或他人做出杰出贡献的学生;
8、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突出贡献的学生干部。
二、资助人数及金额标准
每年资助30名学生,受助学生每人每学年一次性发放助学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三、推荐人数
每学院限报一名
四、上报材料与上报时间
请各学院与10月10日中午前将“新华都奖学金”学生申请表和推荐表报送学生工作处。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abao365@qq.com
附件:
学生工作处
201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