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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12年度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的再次通知》

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发布时间:2011-10-11 作者:赵光伟 点击:

现将学校关于申报2012年度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的再次通知转发如下,请留意。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报送2012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的通知》(外专发〔2011〕95号)和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的通知》(教外厅函〔2011〕46号)要求,我校2012年度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申报工作已顺利开展。按照通知要求,常规项目和部分重点项目申报已经结束,还有部分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正在进行,现将要求再次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和职能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聘请单位”)等聘请的持有外国国籍或拥有外国永久居留权的境外人士来校进行专业课程教学,或者开展联合科研、举办学术讲座等均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需由聘请单位统一组织填写、上报,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报。

2.凡已聘为学校“讲座教授”、“特聘教授”、“流动编教授”、“”特聘教授等职务、且已在我校取得工资等形式补助的专家,不应再纳入本申报计划。

3.所有申报材料除按照要求提供纸质版本外,需将电子版发送至expert@jlu.edu.cn。

三、部分重点项目介绍及申报材料和申报时间要求

1.海外名师项目

该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可参见《“海外名师项目”项目指南(2012年度版)》(附件1),项目申报填写《海外名师项目申请表(2012年度)》(附件2),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

2.学校特色项目

该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可参见《“学校特色项目”项目指南(2012年度版)》(附件3),项目申报填写《学校特色项目申请表(2012年度)》(附件4),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

四、项目审批及项目执行周期

1.各单位上报的项目经专家审议通过后上报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批。

2.上述重点项目的执行周期参见项目指南要求。

五、申报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老师 王老师 赵老师

联系电话:85166565

传 真:85166570

电子信箱:expert@jlu.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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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范围: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