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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顾有才等3名职工退休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1-10-25 作者:张丽梅 点击:

各单位:

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学部职工顾有才、刘 影至2011年10月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批准退休;职工孙志峰至2011年11月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批准退休。顾有才、刘 影的退休时间从2011年10月起算,从2011年11月起学部停发工资;孙志峰的退休时间从2011年11月起算,从2011年12月起学部停发工资;上述人员退休后的工资及各种补贴,按长春市社会保险局核定的标准,由长春市社会保险局负责核定并发放。

人 事 处

201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