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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关于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处 发布时间:2011-11-01 作者:王开宇 点击:

各培养单位及广大研究生:

现将研究生院“关于2011年洪岩-华严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评选2011年石药集团奖学金工作的通知”予以转发,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准备相关材料报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各单位根据评定要求确定候选人,于11月4日11:30前将材料统一报学部研究生处(电子版发送至通知中提供的邮箱),逾期不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开宇 电话:86128

研究生处

2011年11月1日

附1:关于2011年洪岩-华严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研究生:

“洪岩奖学金”和“华严奖学金”是社会爱心人士在我校捐资设立的社会奖学金,为做好2011年“洪岩奖学金”和“华严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研究生。

二、奖励人数及额度

洪岩奖学金奖励10人,华严奖学金奖励15人,每人奖金5000.00元

三、评选条件

1.学位课成绩优秀,当前学历期间获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2.当前学历期间博士生有一篇以上、硕士生有一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全国核心刊物发表或在国际重要学术杂志上发表(博士生至少应有一篇学术论文被SCI或EI检索或为C级以上杂志),且第一作者单位为吉林大学,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至少应有一项以上已公开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且发明单位为吉林大学,本人为前三位发明者);

3.当前学历期间未曾获得社会奖学金;

4.在同等条件下,品学兼优的困难生、研究生干部优先考虑。

四、申报材料

被推荐人须认真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吉林大学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申报审批表》一式一份(附件一);

2.《申报奖学金信息表》电子版(附件二);

3.发表学术论文杂志原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证明。

五、申报时间

请相关单位务必于2011年11月7日前将候选人申报材料报送到研究生管理处(《申报奖学金信息表》电子版可发至wangtl@jl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请相关单位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研究生进行评选,每单位至多只能推荐2名候选人。

研究生管理处

2011年11月1日

附2:关于评选2011年石药集团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研究生:

“石药集团奖学金”是石药集团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的社会奖学金,为做好2011年“石药集团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药学、生物学、化学研究生。

二、奖励人数及额度

博士生3名,奖金为5000元/人;硕士生5名,奖金为4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1、学位课成绩优秀,当前学历期间获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2、当前学历期间博士生有一篇以上、硕士生有一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全国核心刊物发表或在国际重要学术杂志上发表(博士生至少应有一篇学术论文被SCI或EI检索),且第一作者单位为吉林大学,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至少应有一项以上已公开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且发明单位为吉林大学,本人为前三位发明者);

3、当前学历期间未曾获得社会奖学金。

四、申报材料

被推荐人须认真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吉林大学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申报审批表》一式一份(附件一);

2、《申报奖学金信息表》电子版(附件二);

3、发表学术论文杂志原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证明。

五、申报时间

请相关单位务必于2010年11月7日前将候选人申报材料报送到研究生管理处(《申报奖学金信息表》电子版可发至wangtl@jl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请相关单位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研究生进行评选,每单位只能推荐1名博士生和2名硕士生候选人。

研究生管理处

2011年11月1日

附表:吉林大学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申报审批表.doc

申报奖学金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