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教学大纲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十分重要的教学基本文件,它以纲要的形式规定了某课程或某教学环节的教育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与基本要求、学时分配、教学方法与进度、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等内容。教学大纲既是教材选用、教学运行、教学检查、质量评价、教学考核的主要依据,更是落实人才培养方案、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我校200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已经制定完成并印刷出版,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各专业培养方案的人才培养目标,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学部决定依据2009版培养方案对教学大纲进行全面的制(修)订。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精神;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树立现代教育教学理念,紧密围绕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教学大纲;充分体现学生主体、教师主导和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思想,加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素质的教学,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性,突出学生创新精神与能力的培养。
二、基本原则
制(修)订教学大纲要紧扣2009版人才培养方案的目标和要求进行,要充分体现学科发展的最新进展和教学改革的最新成果,要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教学主体的思想观念,加强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理论的教学,突出学生能力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制(修)订教学大纲应坚持以下原则:
1.科学性。必须坚持以200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目标为依据,确立教学大纲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明晰教学大纲的教学目标和要求,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要符合“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专业人才培养要求。
2.先进性。教学大纲的制(修)订要依据专业内在逻辑和学科体系编写,要保证知识的完整性及与相关课程之间的衔接、联系和洽合;要注重教学内容的精选和更新,汲纳新知识、新技术;针对专业特点和教学需要,把教学改革成果充分反映进教学大纲,不断增大教学改革的影响力和辐射面。
3.学生为本。教育教学目标的制订、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方法的设计和教学手段的运用应该从学生出发、从有利于学习出发。正确处理学科知识的系统性与学生现有的知识基础与学习基础的关系;正确处理课堂教学与学生自修自学的关系;正确处理知识传授与学习方法培养的关系。
4.注重实效。学生是教学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教学大纲的修订要完成从既往“教什么”和“如何教”到“培养什么能力”和“怎样培养能力”的观念转变,强调对学生学习内容和学习过程中能力的提高进行全面评价,注重知识、能力和素质的统一,让每课时都能对学生产生积极而持久的影响。精减教学内容尤其是课堂讲授的教学内容,鼓励各门课程积极开展研究性教学,不断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
5.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必须坚持基础理论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的原则,制(修)订的教学大纲在夯实该门课程的基本概念、基本内容和基本理论的前提下,应合理分配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课内教学与课外教学的比重,把学生能力的培养落到实处。
三、总体要求
1.凡列入200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所有必修课程、限选课程都必须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并要严格遵循200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所设置的课程(实践环节)名称、课程(实践环节)代码、学分、学时数(周数)等规定。
2.本科教学大纲编写由各学院(中心、所)对所承担的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限选课),组织各承担相对应课程的系(教研室)编写,各门教学大纲应成立编写组(或者由日常教学组承担),指定专人负责,负责人原则上由高级职称教师担任,无高级职称的可由讲师职称或者博士以上学历者担任。编写完成后经系(教研室)初审,学院审核统一上报学部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审定、报学部领导审批后下发执行。
3.总体编写时间为2011年11月9日至2012年3月5日,其中《教学大纲编写统计表一览表》文字与电子版2011年11月21日上报,教学大纲文字及电子稿各单位于2012年3月5日统一学院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报学部教务处。
4.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文字严谨、语义明确、名词术语规范,并按统一的格式编写、打印(具体详见附件)。
四、编写经费及工作量认定
必修课、限选课每门课程给予600元的大纲制(修)订费用,同时给予编写人员20学时的教学工作量认定。
附:1.
学院(中心)教学大纲编写人员一览表.xls
2.
教学大纲编写标准格式及大纲样本.doc
教 务 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