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学部将于近期开展2011年度夏秋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工作,为及时准确统计、核定教师教学工作量,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统计工作分工及统计内容
统计工作分工
由任课教师所在单位统计本单位教师的教学工作量(例如公共教学中心的教师给畜牧兽医学院上的课程,此数据由公共教学中心统计上报,畜牧兽医学院不必统计);
实验动物中心和人兽共患病研究所的课时量由畜牧兽医学院负责统计,请实验动物中心和人兽共患病研究所教学办协助畜牧兽医学院做好相关数据统计及核对工作。
公共选修课、心理健康辅导等课程情况由学部教务处统计;图书馆、网络中心等部门开设的课程由教务处统计。
统计工作内容
1. 2011年夏秋季教师教学基础工作量情况,并对双语课程、专业外语等课程进行标注(见附件1);
2.2011年度本科生导师津贴(见附件2);
3.2011年度教学成果奖励津贴(见附件3)。
二、相关要求
1.由外聘教师上的课,请各单位仔细核对,不要重复统计;
2.一门课程由多名教师授课的,请标明每名任课教师的学时数,并保证其总和不能超总学时;
3.实践实习课程,请按教学周数统计,不要折合成学时数。
4.对实验实习课人数系数计算方法请参照《关于对教师教学课时津贴标准进行调整的说明》(见附件4)进行执行。
5.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工作请在11月30日前完成,并将统计结果报教务处。
6.在课时工作量统计过程中,各位任课教师和单位如有问题需要咨询,请发邮件至:comdian3w@yahoo.com.cn中,我们将尽快详尽的予以解答或解决。
附件1:2011年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xls
附件2:本科生导师情况统计.xls
附件3:教学成果奖励津贴统计表.doc
附件4:关于对教师教学课时津贴标准进行调整的说明.doc
教 务 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