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校发〔2013〕130号)(详见校内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3届、201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相关就业工作信息进行统计,具体事宜如下:
一、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本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形成调整报告(见附件1)。
二、请各单位统计本单位各年级残疾学生信息,并将信息内容填报至“残疾学生数据库”(见附件2)。
三、请各单位统计本单位各年级自主创业学生信息,并将信息内容填报至“自主创业学生数据库”(见附件3)。
四、请各单位统计本单位2013届离校但未就业毕业生的信息,并将信息内容填报至“2013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数据库”(见附件4)。
请各单位将以上四份材料纸质版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6月25日(星期二)下班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并将电子版发至673164297@qq.com.cn。
附件:1、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调整报告
2、残疾学生数据库
3、自主创业学生数据库
4、2013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数据库
学生工作部(处)
201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