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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对“十一五”期间吉林省科技厅农村发展处项目进行清理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发布时间:2011-11-29 作者:陈玉江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厅科技计划工作的统一安排,为做好“十一五”期间吉林省科技厅农村发展处项目的清理和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06年-2010年列入吉林省科技厅农村发展处的项目。

二、清理方式

1、对凡是列入吉林省科技厅农村发展处的项目逐项进行清理。

2、对已鉴定验收的完成项目,已鉴定验收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和项目清理总结报告(见附件3)。

3、对应鉴定验收尚未鉴定或验收的项目填报未鉴定验收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和项目清理总结报告(见附件3):

⑴规定期限鉴定或验收:合同期满一年之内尚未进行鉴定验收的,可在今年底进行鉴定验收。

⑵提交结题总结报告:已完成合同规定内容,但由于技术、市场的发展变化,已无鉴定意义,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申请以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形式结题。

⑶中止:拖期超过2年以上,项目承担单位提交报告说明技术变化、资金不落实、技术骨干变动、协作关系变动等原因,致使项目无法进行的,中止项目执行。

⑷撤销:拖期超过2年,项目承担单位未提交任何拖期原因说明、无故自行终止项目运行的,予以撤销项目。

4、正常运行的项目填报项目进展报告(见附件5)及未鉴定验收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在备注栏中添“在研”。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1年11月30日前将汇总后的以上材料发送电子版至Email:q1q1q2@163.com和wdwang@jlu.edu.cn各一份。

联 系 人:陈玉江86202 王文东86203

附件: 1、已鉴定验收项目汇总报表.xls

2、未鉴定验收项目汇总报表.xls

3、项目清理总结报告.doc

4、2005年以来吉林省科技厅农村发展处计划项目清单.doc

5、项目进展报告.doc

科学技术处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