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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秦洋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发布时间:2013-06-28 作者:梅娜 点击:

各单位:

秦洋,学号:81100209,动物科学学院2010级生物技术(动物)专业学生。

在2013年6月24日《发酵工程》科目考试中,携带与考试有关的纸条进入考场,开考后被巡考老师发现。经教务处认定,秦洋的违纪行为为考试严重违纪。

为端正考纪,教育本人,根据《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经学院上报,学生工作处研究,决定给予秦洋严重警告处分。

学生工作部(处)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