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按照研究生院通知精神,为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最长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研究生应按退学处理”和《吉林大学研究生延期进行论文答辩的补充规定》(校研院字〔2010〕54号)的相关要求,学校拟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进行退学处理。请各培养单位对本单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认真进行核对,通知到学生本人登录管理系统提交学籍变动审批表(若联系不上学生,可由培养单位代为提交),然后由培养单位负责打印并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学籍变动审批表》,于4月27日前报学部研究生处。如有异议,请研究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导师及主管院长签字同意后,由培养单位一并报研究生处。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的,学校将按自动退学处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开宇 电话:86128
研究生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附:相关学生名单
畜牧兽医学院:2004852096 樊江(未报到,直接按退学处理)
2004852016 徐友富 (未报到,直接按退学处理)
2004852048 贾慧明(超期,导师柳增善)
2006852011 张钢 (超期,导师孙金海)
2006852083夏文成(超期,导师张国才)
植物科学学院:2003861003万甡(超期,导师李彦舫)
军需科技学院:2007872008王英涵(未报到,直接按退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