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学部职工周 敏至2012年5月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批准退休。周 敏的退休时间从2012年5月起算。
退休后的住房公积金领取事宜咨询财务处、后勤处办理;独生子女奖励费领取事宜咨询后勤处门诊部办理。
人 事 处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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