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我校现已开展2012届毕业生就业信息录入工作。根据学校通知要求,为及时完善本年度就业派遣计划,凡是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研究生,从即日起,可将就业协议第一联(学校留存联)交学部研究生处统一上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另外,委培和定向毕业生如有意在毕业后更换工作单位的,务必要在5月30日前提交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当事人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以便能及时领取就业协议并与新工作单位签约,顺利参加本次毕业生派遣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开宇 电话:86128
研究生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