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医保局《关于申报2010年度及2011年度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救助的通知》(吉医保办字〔2012〕33号),两个年度中分别使用大额医疗费的职工,请参照通知填表,于7月2日下班前报学部人事处620室办理申请救助手续,具体额度及办法参照附件。
附件:
1、关于申报2010年度及2011年度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救助的通知
2、2010年度省直医疗保险人员医疗救助申请表.
3、2011年度省直医疗保险人员医疗救助申请表
联系人:张丽梅 电话:86228
人 事 处
201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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