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部各单位:
为贯彻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落实《吉林大学2012年反腐倡廉建设要点》,学校纪委于6月28日召开工作会议,要求继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主要的工作任务是巩固2011年廉政风险防控已经取得的成果,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推进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如下:
一、继续排查、调整修正廉政风险
各单位要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 “回头看”工作,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继续排查、调整修正廉政风险。
1、进一步查找个人岗位廉政风险。对照岗位职责、执行制度情况,深入查找个人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
2、进一步查找各单位廉政风险。各单位对照职责定位情况,深入查找在工作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力争找准、找实、找全风险点。
对已查找出的风险点要认真分析,科学论证,调整修正,辨识风险类别,在查找过程中注意把廉政风险和管理缺欠区别开来。
二、评定廉政风险等级
各单位要根据权力的重要程度、风险发生的机率、危害程度等因素,对梳理出的风险点进行等级评定,确定风险程度。按照违法、违纪、违规,划分“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明确防范重点,落实防控责任,对不同等级的廉政风险实行分级负责,做到责任到人。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填写《吉林大学廉政风险识别、防控登记表》,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9月20日前报学部纪监审办公室。
三、完善防控措施
各单位要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制定完善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和切实可行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根据廉政风险类型和不同等级,进行分级管理,特别要突出对高等级风险的防控。要按照惩防体系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要认真查找制度的缺失,注重制度建设的科学性、严密性、全覆盖性,增强制度的制约力和执行力;要做到各项防控措施的有机衔接,形成具有本单位特点的风险防控机制。
以上工作,学校纪委将于年底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要求各单位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年度考核中,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注:学部纪委陈新书记对学部2011年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总结材料《增强责任意识,严格风险防控,努力推进学部反腐倡廉工作科学化水平》可在学部“科学管理年”工作专题网站及纪监审办公室网站进行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