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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3级新生校园卡及银行卡的通知

来源: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发布时间:2013-08-20 作者:闫冬梅 点击:

各单位:

为了使2013级新生迎新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学校“校园一卡通”管理办法,按照学校网络中心要求,结合学部迎新工作的时间安排,现将“校园卡”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2013级本科生(专科生)“校园卡”及“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1、请各学院辅导员于8月21-22日到学部校园卡服务管理中心(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楼203室,联系电话:86506)领取“校园卡”及与“校园卡”相关联的“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同时领取《“校园一卡通”个人结算账户办理及扣划款授权委托书》、《吉林大学校园一卡通用卡须知》及《“校园一卡通”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发放确认表》。

2、为了保证新生入学后能够及时用餐,每张校园卡中已经预存了100元,请各学院将卡发给新生时收回100元现金,收款凭据到学部财务处领取,并在迎新结束后将现金交到学部财务处。

3、请各学院在发放“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的同时当场核对银行卡信息,学生本人在《“校园一卡通”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发放确认表》上签字,并让学生本人在《“校园一卡通”个人结算账户办理及扣划款授权委托书》上用黑色签字笔签名并粘贴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迎新结束后,在9月3日前,请各学院将以下材料返回学部校园卡服务管理中心:

1)未下发的校园卡;

2)由学部财务开具的预存款收据;

3)《“校园一卡通”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发放确认表》;

4)与下发银行卡数量等额的扣划协议委托书;

5、在本次新生“校园卡”发放过程中,由于部分新生信息有误、照片不清楚等原因,暂时给部分新生发放了“临时卡”,请领到了“临时卡”的新生于9月12日-9月14日期间,各单位汇总后携带 “临时卡”及二代身份证、数码免冠证件照片统一到学部校园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正式卡”。9月15日-9月19日,个人持相应证件及照片可单独办理。

6、在本次发放与“校园卡”相关联的“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简称:银行卡)中,由于部分新生信息有误,未领到“银行卡”的新生,可以在报到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校园卡”(正式卡)到中国银行指定的网点办理“银行卡”(具体网点见附件),办理完成后到学部校园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银行卡”与“校园卡”勾联业务。

二、发放2013级研究生“校园卡”

1、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于8月21-22日到学部校园卡服务管理中心领取新生“校园卡”。

2、迎新工作结束后,请于8月27日-9月3日期间,将未下发的“校园卡”并以纸质的形式说明未下发原因,经办人签字、盖单位公章,返回学部校园卡服务管理中心。

3、在本次新生“校园卡”发放过程中,由于部分新生信息有误、照片不清楚等原因,使部分新生未领到“校园卡”。请新生报到结束后,请于8月27日-9月3日期间,各单位汇总后二代身份证、数码免冠证件照片统一到学部校园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正式卡”。在9月4日-9月6日期间,本人持相应证件等到学部校园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正式卡”。

4、在新生录取时,学校已将和“校园卡”相关联的“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简称:银行卡)《扣划款授权委托书》及《吉林大学校园卡一卡通用卡须知》一并邮寄给学生,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8月27日-9月3日前将研究生《扣划款授权委托书》(用黑色签字笔签名并粘贴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返回学部校园卡服务管理中心。

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2012-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