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正在开展遴选2013年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FFCSA)博士后项目选拔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现将遴选该项目候选人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FFCSA)达成的协议,共同资助双方优秀青年学者到对方的研究机构或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以推动中法两国相关实验室之间的合作,促进中法教育、科技合作与交流。FFCSA项目资助力度大、合作层次高、影响较深远。FFCSA与中科院、国内高校及科研院所联系紧密,并定期组织科学研讨会及其他学术活动。项目参与人员归国后在原单位承担起科研重任,并与法方实验室保持着长期合作关系。与此同时,FFCSA设立有吉尔卡恩(Gilles Kahn)奖,以奖励取得优异科研成绩的项目参与人员。有关该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Chuguo/a162d269a662409ca2dc8a0860837565.shtml)。
> 二、选派专业
本项目专业领域主要有医学、药学、材料、光学、力学、电子学、信息系统、化学等(详见附件)。
三、留学身份及期限
留学身份为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18-24个月。
四、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3.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12月28日后出生)。
4.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不超过6年的在职教师。
5.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备一定的从事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6.具有较高的英语/法语水平,能够熟练使用英语/法语科研。
7.曾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须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单位公派留学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2年。
8.已录取及以前录取尚未派出的国家留学基金项目和校际交流项目的人员,以及已申请其他国家或单位公派留学项目尚无审批结果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
五、派出时间
该项目的派出时间暂定为2013年9~10月。
六、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在外生活费每月2500欧元,由国家留学基金与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共同负担;国家留学基金负担留学人员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及国内法语培训费;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将负担留学人员在法国境内所需交通费及医疗保险。
七、派出及管理
派出及管理中的有关事宜请参照《吉林大学青年教师海外学术研修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申请事宜
请各单位于2012年11月16日(星期五)前将推荐教师填写的《吉林大学教师海外学术研修登记表》和《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一览表》(可到吉林大学人事处主页下载,两人以上请排序)及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无可不附)报到学部人事处。学校将对所有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最后确定的人选填写正式申请材料。
附件: 项目操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人 事 处
201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