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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学校《关于填报职工住房货币分配申请表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后勤处 发布时间:2012-11-12 作者:综合办 点击:

各单位:

2012年10月19日,学校后勤处在校园网上发布了《关于填报职工住房货币分配申请表的通知》。为及时贯彻落实学校《通知》精神,经学部办公会研究,特做如下通知: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学部住房货币分配领导小组

组 长:张吉顺

副组长:陈 新

成 员:张 宁 陈凯光 林 森 梁国峰 郭宗峰 李 明 杨传社 李勇军

于景海 盖 涛 赵光军 马春峰 李书政

2、成立住房货币分配工作小组

组 长:李 明

副组长:曹伟光

组 员:吴成锋 李伶松 樊 忠 张 刚 王 彬 柳 阳 苗 茁

汤文庭 刘占国 冷国永 李大林 李 伟 王光明 范永鑫

3、主要职责

(1)负责传达解释本次货币分配的政策法规。

(2)负责住房货币分配申请表的下发、回收,审核、计算、申报、公示和发放。

(3)负责对群众举报、投诉弄虚作假等情况调查核实。

二、任务分工

后勤处:对职工住房情况进行审查、核对,对住房补贴进行计算、录入、上报、公示。

人事处:审核确认职工住房货币分配人事信息。

财务处:提供随学部移交军人在军队期间领取住房补贴的明细表,并依据后勤处提供的名单进行发放。

纪检审:依据规定,对职工住房货币分配资金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弄虚作假的违纪人员进行查处。

工 会:收集本次住房货币分配发放过程中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善后办:提供随学部转隶住学部经济适用住房职工的名单及建房和购房相关信息。

三、工作流程:

1、11月14日9点在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工作布置会。

2、11月15日至11月26日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填写申请表,到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3、11月28日各单位统一上交申请表。

4、11月28日至12月7日人事处统一审核确认相关人事信息。

5、12月10日后勤处开始对符合条件人员的房屋性质、面积等信息进行审核、确认,计算、录入,并上报长春市房改办。

6、上述工作完成后,网上公示。

四、政策查询:

1、本次住房货币分配所涉及的主要文件为长房改字(2011)2号、长保房字﹝2008﹞1号,可在百度网上查询。

2、大学相关通知内容及样表在大学网上可查询下载。

五、咨询电话:35068

六、举报电话:86103

七、两点要求

1、各单位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认真把关、周到细致、以防遗漏,并指定专人负责。

2、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表及相关附表、证据、票据、证件等证明材料的原件上报后勤处审查并附复印件。

农学部后勤处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