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请通知本单位下列人员到财务处领取住房公积金卡:
白春艳 赵 凯 杨旭光 王金余 闫广谋 谭培水 刘 波
赖良学 张 强 夏 烨 石 鹤 田小弘 郑 健 姜晓春
金 佳 何江海 王 娜 周 靓 万 卉 伊鹏霏 胡进平
王秀娜 许迪欧 金永成 王 瑜 高安崇 吕 岩 关 爽
张祥辉 戴立胜 白 雪 曹永国 李占军 彭 竞 秦庆明
赵 玮 左泽乘 石 蕾 金 鑫 覃 蕊 陈 璐 解胜男
张金玉 姜 昊 尚庆利 汤日鹏 马 爽 芦春艳 刘珊珊
王浩宇
请上述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2年11月底前到财务处领取此卡,由于本卡涉及个人资金使用,不允许代领。职工领取后请自行更改密码,确保资金安全。
特此通知
联系人:宫景玉 电话:86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