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校级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实施办法》已于2012年11月8日第十四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吉林大学
2012年11月14日
上一篇: 转发关于遴选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校级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复核更新学部参加医保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