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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标兵”、“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12-11-22 作者:李玉俊 点击:

各学院:

“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标兵”、“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评选表彰活动是我校助困育人工作的传统项目。许多经济困难学生能够自强自立,克服困难,奋发图强,为其他同学做出了很好的表率。现将2012年“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标兵”、“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等级及名额

自强自立大学生标兵10人,优秀自强自立大学生40人。

二、推荐条件

(一)自强自立大学生标兵的推荐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是学校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关注对象;

2、自强自立,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社会实践活动;

3、刻苦学习,年度获得二等以上奖学金,并获得校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在其他方面成绩突出,为学校争得荣誉;

4、助学实践中有感人事迹并获得突出成绩。

(二)自强自立大学生的推荐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是学校2012-2013学年经济关注对象;

2、自强自立,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社会实践活动;

3、获得奖学金,或被评为校优秀学生或校优秀学生干部;

4、助学实践过程中有感人事迹。

三、推荐及评选办法

(一)自强自立大学生标兵

1、每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填写《吉林大学2012年自强自立大学生标兵推荐表》,并另附自述事迹材料、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推荐材料;

2、进行网上评选;

3、学生工作部会同相关各部门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最终确定10名“自强自立标兵”名单。

(二)自强自立大学生

1、每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填写《吉林大学2012年自强自立大学生推荐表》,并附自述事迹材料;

2、学生工作部组织评审组进行评审,最终确定40名获奖者。

四、奖励办法

学校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将获奖学生事迹编印成册,对获奖者事迹进行广泛宣传。

五、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宣传,认真组织推荐,并充分利用此次活动对广大学生进行一次自强自立,奋发成才的教育。

2、请各学院将全部推荐材料纸制版与电子版于11月28日下班前报学生工作处,参加自强自立大学生标兵评选的学生还需提交红底证件照电子照片。

学生工作处

201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