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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来源:党群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8-22 作者:张峰 点击:

各单位:

为加强对新接收教职工党员和新生党员的组织管理,按照《党章》及上级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9月1日至9月20日。

二、接转对象

1.2013年7月以来学部新接收的教职工党员;

2.2013级新生党员(含研究生、本科生党员)。

三、工作程序

1.各基层党委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按介绍信回执内容填写完毕后,加盖本单位党委章,统一返回党员原单位党组织。

2.整理审查党员入党材料。

(1)本科生和研究生党员入党材料,要统一从学生的学籍档案中抽出,由各单位党委统一建立学生党员档案,并做好移交登记;审查后,分别填写《吉林大学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登记表》和《吉林大学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一览表》。

(2)新接收的教职工党员,由各基层党委负责接收党组织关系,及时安排到具体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同时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教工)》。

3.上报《吉林大学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登记表》、《吉林大学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一览表》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本科生和研究生党员还要同时报党员本人的入党材料。

四、情况说明

1.要对每名新生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各单位负责审查的同志要按照《吉林大学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登记表》的具体内容进行逐项审查。对不符合规定、入党手续不全等情况的,要做好记录。

2. 本科生和研究生党员入党材料统一由各学院、所负责管理.凡是不按此规定办理,将本科生和研究生入党材料丢失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外,学部将按非党员情况进行处理。研究生处要及时将研究生党员入党材料移交各学院、所管理,同时做好档案移交记录。

3.凡新生入学后,只带组织关系介绍信,没有入党材料的,要注明特殊情况,及时与学生党员原单位取得联系;没有特殊情况的,入学超过两个月,没有入党材料的,按非党员情况处理。

4.各单位在上报各类表格时,要同时报电子版(联系人:张峰,联系电话:86142,电子信箱:zhangfeng @jlu.edu.cn)

5.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组织部《关于做好2013年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查及党组织关系接转有关工作的通知》办理。

党群工作办公室

201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