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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关于提交教育实践活动学习笔记及理论文章的通知

来源:党群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9-10 作者:刘铭 点击:

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

根据学校、学部《关于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机关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需提交的材料内容。学习笔记、不少于3000字的学习体会或理论文章。其中学习笔记要提交学部统一发放的红色笔记本,学习体会或理论文章只提交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mingliu@jlu.edu.cn)

2、人员范围。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专员)。

3、提交时间。9月15日前。

此通知。

机关党委

201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