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
根据学校、学部《关于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机关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需提交的材料内容。学习笔记、不少于3000字的学习体会或理论文章。其中学习笔记要提交学部统一发放的红色笔记本,学习体会或理论文章只提交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mingliu@jlu.edu.cn)
2、人员范围。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专员)。
3、提交时间。9月15日前。
此通知。
机关党委
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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