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欢渡2013年度“教师节”,学部工会拟为各分工会按每位教职工50元的标准下发“教师节”活动费,各单位人数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核定人数为准。此经费由各基层单位集中使用,用于开展教师节联谊活动,经费结算由各单位报学部工会统一核销。
此通知
教育工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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