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研究生迎新工作安排及学部迎新工作部署,结合学部研究生实际情况,2013年学部研究生迎新时间为8月23日(周五)。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生报到
研究生处及各培养单位根据学部统一部署及时设立新生咨询处及报到点,各单位在8月23日集中办理新生报到手续。个别提前或延迟报到的研究生可直接到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报到。新生报到具体工作区分如下:
(一)研究生处
在迎新现场设立咨询处。
1、提供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咨询;
2、提供入学手续办理事宜咨询;
3、提供大学生城市医疗保险有关事宜咨询;
4、提供学校研究生教育相关政策咨询。
5、现场收取新生档案。
(二)培养单位
在迎新现场设立新生接待站,为新生办理报到手续。
1、各单位主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领导负责研究生迎新全面工作,并组织研究生秘书、研究生会落实具体工作。
2、各单位须于8月23日8:00前在学部迎新现场设立研究生新生接待站,站点应设立明显标志,并在迎新现场明示2013级研究生报到程序。秘书或带班老师要坚守岗位。
3、迎新工作人员要仪表整洁,文明、主动、热情、周到地为新同学提供服务,做好指示和引导工作。对因故在其它时间来校报到的新生,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接待工作,帮助他们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4、认真为新生办理报到手续。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为研究生新生准备新生入学材料袋,材料袋内应包括《吉林大学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通知单》(见附件)、研究生院印制的《研究生手册》、培养单位印制的有关资料等。研究生新生报到通知单在报到现场填写且在学生完成单上所列各项内容后全数回收并做好留存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新生报到登记及信息采集;收取照片、户口迁移证(按派出所落户要求的格式提交)、组织关系介绍信、婚姻状况调查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学部财务处将联系银行为非在职研究生统一办理长春市建行卡,已有卡的同学不必提交但须登记卡号)、人事档案(迎新现场交研究生处)等报到材料;收取大学生城市医疗保险费用(建议)和学生医保补充保险保费(自愿);发放《研究生手册》、入学教育安排、《吉林大学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通知单》、学籍表、课程表等相关入学材料;督促新生缴费注册;引导新生入住公寓。
5、新生报到程序
(1)携带身份证及入学通知书到各自培养单位研究生通道办理报到手续(应届考生要出具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并上交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报到登记、上交报到材料、领取入学材料;
(2)入住公寓;
(3)到财务收费点缴纳学费和公寓费;
6、今年报到人数统计采取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实时记录的办法。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22日、23日、24日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及时记录新生报到信息,24日15:00前需完成全部新生报到状态录入,未报到学生可在与学生本人取得联系确认后录入未报到(请假)、未报到(放弃)或未报到(无故)。
二、新生入学教育
1、研究生处。8月26日,全体新生参加。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主要内容:学部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概况;针对新生的学部研究生管理工作要点;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研究生项目介绍;新生开课前的有关培养工作必要环节的说明等。
2、培养单位。8月27日—8月30日。
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是整个研究生教育的起点,也是加强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环节,对帮助研究生新生正确定位,调整角色,把好方向,促进科研学习,做好职业规划,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学部各培养单位要充分利用好新生开课前的有利条件,依据本单位实际,结合研究生院印发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文件汇编》、《研究生手册》,做好本单位研究生的入学教育工作。
(1)开展学校和培养单位历史和传统教育,增强研究生的文化认同感和爱校荣校意识。
(2)开展学风和学术道德教育,积极倡导求真务实、潜心研究、诚信严谨的学术风气,大力弘扬刻苦钻研、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学术精神。
(3)开展安全、卫生、文明、法纪教育,增强研究生的安全意识和健康意识,提高研究生的文明素质和行为规范。
(4)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相关政策培训,让研究生深入了解学校及本单位有关研究生教育的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三、新生报到后,各单位要组织新生办理各项入学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1.各培养单位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http://gim.jlu.edu.cn/ ) ,进入“培养单位管理界面”,打印2013级新生名册,由新生进行信息核对,并签字确认。
2.各单位须于9月6日前将未报到研究生名单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确认后打印《新生未报到名单》,注明原因,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研究生处。
3.9月6日前,组织新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http://gim.jlu.edu.cn/ ),进入“学生空间”填写《学生基本信息表》,要求如实准确地填写表格内所有信息,不得漏填或不填,各培养单位负责审核其内容并核实其照片,若无照片请本人提供近照并统一交研究生处,报研究生院进行补登。
4、组织新生填写研究生学籍表。(一式两份,培养单位和研究生处各留存一份)
5.火车票乘车优惠卡
(1)发放范围:家庭和学校不在同一地点的接受学历教育的非在职研究生。
(2)家庭所在地:未婚研究生填父母户口(或暂住证)所在地;已婚研究生填配偶户口所在地。
(3)请各培养单位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审核后打印出《乘车优惠卡名单》,签字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后于9月6日前报研究生处审核。
6、组织新生填写《研究生入学登记表》
(1)请培养单位负责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http://gim.jlu.edu.cn )统一打印《研究生入学登记表》,组织新生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须研究生本人填写本表。因《研究生入学登记表》是存入研究生学籍档案的重要材料,若填写不慎,责任由其本人负责。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工作,认真组织研究生填写,并确保对每个研究生进行严格审核后再行打印。
(2)填表时间为2013年11月1日。
(3)《研究生入学登记表》由培养单位负责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4)“学校意见”一栏,由研究生管理处负责签署。
(5)《研究生入学登记表》请于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前由各培养单位报送研究生处及研究生院审核后返还培养单位,由各培养单位存入研究生学籍档案。
7、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结果是学生毕业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重要审核依据。只有明确注册为“报到入学”的学生才能纳入在校生管理,才能在毕业年度顺利完成学历电子注册。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教学[2007]3号文件(附件3),各培养单位应该在每年新生入学后,及时审核新生学籍学历信息,将实际报到入学新生信息、放弃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信息核对,如实填写《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表》上报研究生管理处(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8、办理研究生证和领取校徽
由于学校已经发放了校园卡,学生可以在校内享受各项在校生待遇。按照《吉林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中“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为复查期,因此研究生证和校徽将在我校完成教育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结束后,按照已注册学籍的人数予以发放和办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9、办理大学生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及其补充保险。
(1)大学生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保费个人承担35元/年,余额部分由政府补贴。请各培养单位按照学制年限收取保费和学生本人小二寸证件照一张。拒绝参保的学生需填写个人声明(附件)。
(2)补充保险保费为30元/年,自愿参保,由各单位按照学制年限一并收取。
10、人事档案审核
(1)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校研院字[2002]24号文件要求,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做好2013级新入学研究生档案的建档、归档、审核工作,在档案审核过程中发现档案内材料不全的,请及时通知相关同学予以补齐。对于入学前曾经有过工作经历的研究生,核查档案时需注意核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工资迁移介绍信等相关证明。
(2)各单位须建立《吉林大学研究生档案管理记录册》,认真整理并登记2013级研究生档案相关信息,包括档案接收时间、档案接收人签字。
(3)针对参加培养机制改革的2013级全体研究生开展档案核查工作,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档案材料审核记录表》(附件),并装入学生档案,同时将档案核查时间、核查结果、核查人在档案管理记录中进行登记。
11、组织关系:新生的党、团组织关系由各单位按照学部党办的要求统一办理。
12、新生落户:培养单位统一将户口迁移证收齐后与学部保卫处(殷老师:86248;王老师:86870)沟通办理落户事宜。
13、校园卡(一卡通):校园卡是学校发行的校内身份证件,具有校内身份识别、商务消费、校务管理等功能。各单位按照学部校园卡服务中心(闫老师:86505)的统一安排领取发放并组织新生签署中行卡“扣划款授权委托书”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1、为使学部研究生迎新工作落在实处,请各培养单位将本单位研究生迎新工作计划及人员分工情况、入学教育内容及时间安排以纸质版形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8月22日13:30前报研究生处。
2、9月6日前各单位须向学部研究生处提交以下材料:
《新生未报到名单》、《研究生学籍表》(按学号排序)、《婚育情况调查表》、《研究生入学登记表》、《乘车优惠卡名单》、全体新生协议书(委托、定向、自筹)、应届新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非在职研究生长春市建行借记卡卡号(电子版)。其它材料上交时间另行通知,但务必提前做好准备。
3、新生人事档案审核由研究生处会同各培养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待档案收齐后另行通知。
研究生迎新工作是研究生教育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加强对迎新工作的领导和组织,提高服务意识,确保迎新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
研究生处
201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