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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工作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处 发布时间:2013-08-29 作者:王开宇 点击:

各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同学:

2013-2014学年研究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工作即将开始,根据研究生院通知精神,现将本次新贷工作具体安排说明如下:

一、申请对象

1.有相关材料且未申请其它贷款(包括生源地贷款)的2013级研究生;

2.家庭受灾或遇特殊情况且未申请其它贷款(包括生源地贷款)的高年级研究生。

二、日程安排

(一)材料准备及网上申报阶段

本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新贷申请材料应包括:

1.近3个月内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原件)。

2.本人手写的助学贷款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

a.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b.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认识;

c.明确申请的意向;

d.履行合同义务、按时还款的承诺。

3.身份证复印件(2份,须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学生证复印件(1份,学生证照片页,基本信息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因暂时未办理,办理后再补)。

5.中国银行卡(校园一卡通关联的)复印件1份。

拟申报本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新贷的同学须在现场办公前完成以上材料的准备工作,并同时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 (二)材料审核阶段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集中对新贷材料进行整理、审核。

(三)现场办公阶段

举办2013-2014学年研究生新贷现场办公会,讲解贷款政策常识,签署贷款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须在现场办公会(可能在9月中上旬)前准备完成,请拟贷款研究生务必尽快备齐所需材料;

2.现场办公会结束后,连同贷款合同等材料一同交至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办公室;

3.网上填写数据将作为原始数据导入银行信贷系统。请申请贷款研究生同学务必登录系统认真填写。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开宇 电话:86128

研究生处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