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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交通智能卡及车辆出入证的通知

来源:保卫处(武装部) 发布时间:2013-08-27 作者:殷志成 点击:

各单位:

为加强平安、和谐校园建设,控制校外车辆穿行校区,学部将实行家属区、办公区分类管理,严格执行办公区禁止校外车辆(含家属区车辆)穿行,禁止无通行证车辆进入校区的规定。学部已对办公区二号门进行了改造,安装了交通智能管理系统,车辆凭“交通智能卡”可出入二号门。为了方便学部教职工车辆出入校区,近期保卫处将免费为教职工办理交通智能卡及车辆出入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办理交通智能卡及车辆出入证范围

1、校内公务用车。

2、学部在编教职工自备车。

二、申请办理程序

1、校内公务用车需凭用车部门(单位)的证明,由保卫处统一办理。

2、在编教职工自备车由本人填写《农学部校园交通智能卡申请表》,上报所在单位,并按要求递交工作证、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复印件证明材料,由各单位统一上报到保卫处审核后办理。

3、各单位于8月30日前将统计结果上报保卫处。

三、几点说明

1、学部在编在职教职工每位免费限办一车一证。无有效驾驶证或车辆实际使用人与申请人不符的,中、大型车辆,不予办理。在编教职工的车辆,需交验该车辆行驶证、使用人工作证、驾驶证,三证一致,如行驶证上姓名为配偶、子女的,需同时出具关系证明(户口簿或结婚证复印件)。

2、一号院家属区非在编教职工车辆原则上禁止从办公区(二号门)穿行,确需穿行二号门的,本人到保卫处申请办理。

3、本次建设二号门交通智能管理系统是为创造良好的校园交通治安秩序,杜绝外来车辆穿行。请广大教职工积极配合学部工作,不为校外穿行车辆违规办理交通智能卡和出入证说情及打招呼。

保 卫 处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