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征集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案例的通知》要求,为积累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经验,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学部心理发展中心向各学院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征集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案例并择优上报学校参评,入选案例将给予一定奖励,并集册出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与范围
征集对象为学部各学院及研究生培养从事学生心理健康咨询的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
二、案例内容结构
1.当事人基本情况:根据《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心理异常学生情况报告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行为外在表现、同学评价、学习生活情况、家庭背景、主要的成长经历等;还包括当事人可能存在的在心理测量、心理治疗方面的资料及心理治疗的经历、家族是否有精神病史等。
2.心理危机发生的过程:重点描述当事人心理危机发生、发展的过程。描述危机发生的具体情况,包括当事人在心理危机中认知、情绪、行为的表现和变化,影响当事人的生活事件等,按照危机发生的时间顺序进行描述。
3.心理危机的处理过程:包括心理危机的发现、心理危机的评估、危机干预措施的制定及实施等。
4.危机干预的效果: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心理危机干预效果的描述。一是当事人现在的状态,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方面的表现,当事人的自我感受等;二是危机评估专家的意见。
5.危机干预的经验启示:着重对在心理危机干预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分析,对有效的干预经验进行总结;同时也要对在危机干预中出现的困难和做的不妥的地方进行反思。总之,要突出“经验”的独特性。
三、征集要求
1.案例要真实。拒绝一切杜撰、虚构、抄袭的案例,也不要对案例进行“艺术加工”。案例要最大限度地反映真实情况。编辑过程中不会对案例进行工作性质的评价。
2.案例要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当事人的姓名要有化名,涉及的具体年级、班级、住址等要进行相应处理。
3.案例摘要数字控制在300字以内,整个案例控制在3000字以内。
4.请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在2013年11月20日前将案例稿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ji_2086@126.com,请注明“心理危机干预案例”的字样和单位名称。
联系人:金佳 联系电话:87836218
学生工作处心理发展中心
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