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学校要求,2013级研究生科学道德与学风教育由各培养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特做如下要求:
一、由各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教育和活动,制定宣讲方案和活动计划。要求在2013级研究生入学第一周,各培养单位至少举办四场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专题宣讲教育报告会,将宣讲教育活动覆盖到每一名新生。
二、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专题宣讲教育报告会,已经以课程形式纳入研究生培养方案,是20学时的必修课。除各培养单位安排四次报告外,学校研究生院将于十月份统一组织一次巡回讲座。研究生参加教育活动要有签到记录,原则上不准请假,未参加者将不准参加各培养单位统一组织的“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考试。
三、发挥研究生导师的作用。导师要与所指导的研究生进行科学道德和学风教育主题谈话、谈心活动。各培养单位要对研究生导师统一作出要求,并认真安排落实好师生交流活动,谈话要有记录。
四、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须将研究生学风教育安排活动日程于8月26日(星期一)下班前报研究生处。
联系人:郝永亮
联系电话:86127
研究生处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