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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班级心理委员培训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12-12-03 作者:金佳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年度学生工作的计划安排,为使各班级心理委员了解、掌握相关的心理健康知识以及开展班级心理工作的基本技能,学部将于近期组织各班级心理委员开展工作技能培训。现将培训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12月5日—12月7日,每天下午3:30—5:00

二、培训地点:科学讲堂308教室

三、培训教师:学生工作处心理发展中心何思彤老师、学生工作处心理发展中心金佳老师

四、培训对象:

1、2011级、2012级班级心理委员;

2、各学院心理部成员自愿参加;

3、2009级、2010级班级心理委员自愿参加。

五、培训内容:

1.岗位责任培训:心理委员应具备的素质;心理委员工作职责与具体要求。

2、理论知识培训:心理学基础知识;校园常见心理问题;心理咨询理论知识。

3、活动技能培训:团体心理辅导理论与实践。

六、具体要求

1.参加培训学员应准时入场,需考勤签到,非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如有不能参加者,需向辅导员提交申请。

2.上课期间要积极参与、认真学习。要把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3. 结合学习培训内容,参训人员应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书面形式提交至学部心理发展中心。

4、培训结束后,学生工作处将对培训情况进行总结讲评,并对优秀学员进行适当的表彰奖励。

届时欢迎各位感兴趣的老师和同学参加!

学生工作处心理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