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系列学术活动方案》已经学校审核通过,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吉林大学
2012年11月29日
附件: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系列学术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按照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文件(教社科司函[2012]220号)要求,结合吉林大学《关于在全校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校党发[2012])46号)的具体工作部署,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系列学术活动,具体学术活动方案如下:
一、组织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座谈会
(一)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邀请校领导、专家解读十八大精神对高校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意义。
2、围绕设立吉林大学“党的十八大精神理论研究”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课题、开展主题征文活动的相关事宜 进行讨论和征求意见。
(二)参加范围
文科教学科研单位党政负责人,教育部及学校重点研究基地主任,各单位主管科研工作副院长、科研秘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具体参会人员另行通知)。
二、设立“党的十八大精神理论研究”专项课题
(一)研究意义
为全面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设立吉林大学“党的十八大精神理论研究” 专项课题,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理论课题研究工作。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围绕干部群众学习贯彻过程中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鼓励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开展深度理论研究,推动理论创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发挥“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者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关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鼓励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专家、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教师积极申报。
(三)课题类别与资助额度
由社会科学处组织管理,申报人填写项目申报书,由社会科学处组织评审,每项课题资助2—3万元。
(四)完成时间、成果形式和要求
1、研究课题完成时间为1年之内,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或研究报告。
2、论文须在CSSCI来源期刊或国家级报刊上发表,发表时须标明作者所依托的学术单位和课题来源。
三、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主题征文活动
(一)征文主题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二)征文范围
我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师及科研管理人员。
(三)征文要求
1、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从理论和政策的层面探讨国家发展
战略给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带来的机遇与挑战;结合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形势和任务,联系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具体实际,探讨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心得体会或理论宣传文章。
2、征文作品要理论联系实际,立意新颖、主题突出、事实准确、条理
清晰、表达简练、文字生动,具有较强的可读性、指导性和启示性。
3、每篇征文字数控制在3000—8000字左右。
(四)奖励办法
1、凡经学校报上级部门并被采用的,可视为D类科研论文。
2、社会科学处将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对投稿论文进行评审,对获奖论文
颁发奖金及证书,并择优推荐至《光明日报》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