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经本人申请,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认,现对符合条件的1999年以后参加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补发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2年11月28日至11月30日。
公示期间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职工,认真核对本人的相关信息。
如对计算数据有异议,请咨询财务处。 联系人:宫景玉 ,办公电话:86234
附件:发放1999年以后参加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明细表(第二批)
财务处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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