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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新贷(第二批)工作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处 发布时间:2012-10-18 作者:王开宇 点击:

各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经与中国银行前进大街支行协商,研究生院决定开展本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新贷(第二批)的申请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说明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0、2011级研究生;第一批次新贷申请中材料存在问题被退回的2012级研究生。

二、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

拟申请新贷且未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内提交过网上申请的同学须首先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 2.材料报送

请相关研究生按以下材料袋内容准备材料(第一批返回的学生只需补交问题材料)于10月22日(星期一)11:30前提交学部研究生处。

附:材料袋内容:

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1份),可在研究生处填写;

2.贷款合同(1份),可在研究生处填写;

3.借据(份数=学制),可在研究生处填写;

4.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5.身份证复印件(1份,须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6.学生证复印件(1份,学生证照片页,基本信息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7.中行银行卡复印件(1份,为与校园一卡通关联的中国银行卡);

8.大学生学习、品行说明书(份数=学制-1),详见附件一,自行打印出来,然后到研究生处填写;

9.续贷申请书(份数=学制-1),详见附件二,自行打印,然后到研究生处填写;

10.本人手写的助学贷款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

a、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b、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认识;

c、明确申请的意向;

d、履行合同义务、按时还款的承诺。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开宇 电话:86128

研究生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