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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军需科技学院201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来源:军需科技学院 发布时间:2012-03-20 作者:冷国永 点击:

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结合学部及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

二、复试组织管理

1、成立军需科技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组,负责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2、设立食品、服装、经济管理3个学科复试小组,分别负责所属考生笔试和面试工作。

三、复试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吉林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2、符合吉林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

3、实行差额复试。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的,按实际上线人数复试。

4、参加复试考生须缴纳复试费。

5、推荐免试考生不再参加复试,但须进行资格复核。

四、复试日程

时间 地点 工作内容

3月21日14:00-16:00 科学讲堂教室 专业笔试

3月22日8:10-11:30 各学科会议室 面试

3月22日下午 各学科会议室 跨学科及同等学力加试

五、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1、主要方式

(1)笔试 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考试科目参见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科目。

(2)面试 包括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10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50分,总计150分。

(3)加试 跨学科及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加试工作由学科负责。

2、主要内容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能力(仅适用于学术型研究生);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仅适用于学术型研究生);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6)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仅适用于学术型研究生);

(7)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8)人文素养;

(9)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10)利用现实问题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仅适用于专业学位型研究生);

(11)利用模拟案例或模拟实验考查考生动手实践能力(仅适用于专业学位型研究生);

(12)考查考生与专业相关联的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仅适用于专业学位型研究生)。

六、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的笔试和面试分别设定及格线,笔试为60分,面试为90分,对在复试中笔试和面试没有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考试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排序,根据名额由高向低顺序录取。公式为:((初试成绩/500)*60%+(复试成绩/250)*40%)*100=总成绩(按百分制)。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及体检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跨学科及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关于调剂

1、对复试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考生应及时自觉积极联系校内外其它招生单位的相关相近专业。在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后,对于符合其要求而我校不能录取的考生,可按要求办理向外校调剂手续。

2、校内调剂的考生,应由考生本人填报“校内调剂申请表”,送交接收调剂考生的学院(所),再进行复试;校外调剂考生需填报“校外调剂申请表”,送交接收调剂考生的学院(所), 再进行复试。

3、学术型研究生可向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须符合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医学专业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学术型研究生各专业之间调剂,须符合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间调剂,须符合统考科目相同的原则。

八、关于录取

1、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录取原则。

2、拟录取考生名单严格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

军需科技学院

201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