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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学部阳光体育活动工作流程的通知

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2012-03-14 作者:郑蕊 点击: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同时更好的为学部广大师生参与吉林大学阳光体育活动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规范学部阳光体育活动工作流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部阳光体育活动工作由学部团委责成学部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负责。社联需派专人进行相关事宜协调,如遇负责人更改,需提前与各活动组织方联系。

2、活动组织方(各学院学生会、学生社团)需至少在活动开始前三天以上与社联阳光体育活动负责人联系,提交校车申请书并发送至指定工作邮箱,校车申请内容需包括校车往返使用时间,使用次数,参赛及工作人员数量以及其他活动组织方认为有必要向负责人声明的内容。

3、如遇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校车,则由社联负责人与活动组织方视具体情况进行协调,安排通过出租车或其他公共交通的方式组织学生参与活动。活动结束后,由活动组织方负责人凭相关票据进行实报实销。若选择以出租车形式出行,则应本着“节约、便捷、高效”的原则,以四人为单位进行乘车。

4、为了方便同学们在其他校区参加比赛,学部团委将为上下午持续进行的活动提供每人7元的午餐补助。学部派车参加的比赛由社联保障比赛用水,通过出租车或其他公共交通方式出行的比赛,请活动组织方负责人在比赛日之前向社联申领比赛用水。

5、如有未尽事宜,视情况与社联协商决定。

一直以来,学部学子在各项阳光体育活动赛事中努力拼搏,奋勇争先,展现了积极向上的良好风貌,取得了骄人的成绩。预祝各位同学在阳光体育活动赛事中取得更好的成绩,为各学院在吉林大学运动会中提供更好的助力!

共青团吉林大学农学部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