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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部学部学位评定分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纪要

来源:研究生处 发布时间:2012-03-07 作者:王开宇 点击:

2011年12月20日农学部学部学位评定分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形成如下的几点意见:

一、细化学位论文审查和答辩等环节的要求。

1.测查对比提交要求 指导教师要高度重视测查对比,提交知网测查对比的学位论文必须由指导教师同意方可受理。(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研制介绍及使用方法见附件)

2.盲审结果处理办法 按照学校和学部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及时公布评阅结果,公开、公正和客观地执行相关规定。

3.学位论文答辩时间 要求博士研究生不低于40分钟,硕士研究生不低于30分钟,答辩记录要认真详细。答辩委员要聘请本学科具有丰富研究生培养经验的知名专家。各培养单位组成答辩委员会成员情况要在答辩前一周书面报研究生处。培养单位负责规定答辩时间范围,协调地点,明确答辩经费使用标准,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核。

二、规范研究生校外联合培养。

加强对高水平公派出国联合培养及与国内其他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审查工作。指导教师要提出书面申请,阐明联合培养课题研究的延续性、必要性,课题内容必须与指导教师研究方向一致,学习时间相应顺延半年以上。申请经学科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后,报研究生处审批。

三、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管理,提高培养质量。

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特别强调要端正学风,指导教师要针对科研成果、实验数据所属问题强化自律。调整兽医博士申请答辩学术成果要求为“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单位第一署名应为吉林大学”。

四、统一各培养单位资格审查截止时间。

各培养单位申请授予学位资格所需成果的截止时间,统一为上半年申请答辩截止时间为5月最后1天,下半年申请答辩截止时间为11月最后1天,从2012年下半年申请答辩开始执行。

农学部学部学位评定分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