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部所属相关人员: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校党委组织部相关通知精神,就现做好2012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等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告对象
学部所属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非中共党员以及各科研单位业务副职)。
二、填表要求
每名报告对象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通知要求(见附件1)如实填写(手填)《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关情况变动报告表》。并于1月11日下午下班前报党务办公室508室(联系人:徐仁元,联系电话:86141),不需要报电子表。
三、相关说明
每名符合报告对象的干部都要如实填写,未及时报告的领导干部,由各单位党委书记及时进行督促,仍不进行报告的,由学部领导对其进行谈话督促。相关未尽事宜,请参照上级相关通知。
附件:1、
关于我校做好2012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工作的通知.doc
2、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表一表二.doc
3、
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关情况变动报告表.doc
党务办公室
201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