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公布2011级拟接收本科学生转专业人数、
条件及考试科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1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1级拟接收本科学生转专业人数、接收条件及考试科目予以公布。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2011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在下学期开学组织学生报名,并于3月8日前将学生报名《审批表》和学生基本信息库等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另外,物理类、化学类的“科目一”中《高等数学A》改为《高等数学B》。
附件:拟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条件及考试科目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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