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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公布2011级拟接收本科学生转专业人数、条件及考试科目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2-01-05 作者:王卫宏 点击:

转发《关于公布2011级拟接收本科学生转专业人数、

条件及考试科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1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1级拟接收本科学生转专业人数、接收条件及考试科目予以公布。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2011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在下学期开学组织学生报名,并于3月8日前将学生报名《审批表》和学生基本信息库等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另外,物理类、化学类的“科目一”中《高等数学A》改为《高等数学B》。

附件:拟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条件及考试科目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