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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发布的通知(第二轮)》

来源:港澳台办 发布时间:2012-01-04 作者:赵光伟 点击:

现将学校关于发布《2012~2013学年校际交换留学项目计划表——日本北海道大学、名古屋大学、立命馆大学、岛根大学》的通知(第二轮)转发如下,请留意。

全体在校学生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校与国外高等学校间签订的校际交换学生协议,2012~2013学年将继续为在校学生提供出国留学的机会。在第一轮通知(2011年10月发布)的基础上,现将《2012~2013学年校际交换留学项目补充计划表》(附件1)发布给各位同学,供大家在选择出国留学项目时参考。

表中所列项目除了特别说明以外均为免学费项目,但学生必须照常向我校缴纳相应的学费。学生的往返旅费、生活费和医疗保险等费用由学生个人负担。

根据校际交换学生协议,学校承认学生在外学习期间获得的学分。本科生报名时,应就留学期间选课、回国后学分认定及补选课等事宜征求所在学院负责教学工作的主管领导及教学秘书意见,提出具体计划并征得学院同意后方可报名。

研究生申请交换留学,应与指导教师以及所在学院就答辩、毕业等因留学而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充分协商,获得同意后方可报名。

为做好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2010级全日制本科生和2011级非委培的硕士研究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博士生;

2、身体健康、品学兼优、遵纪守法,无违纪记录;

3、主要基础课程及主干课程考试无补考科目;

4、能使用授课语言听课,能够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相关的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5、能够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经济来源证明;

6、每人只限申报一个交换项目。

二、申报程序

1、计划表发布之后,学生可根据表上提供的网址自行查询有关留学信息,并从校园网上下载《吉林大学学生赴国外留学申请表(本科生用)》(附件2)或《吉林大学学生赴国外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用)》(附件3);本科生经所在班级的辅导员、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和学院主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研究生则应征得指导教师和学院主管院领导的同意,由学生本人到学校出国(境)留学选派小组办公室报名(前卫南区友谊会馆西侧二楼217室 交流科);

2、留学生选派工作小组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评审,并组织相应的考试;

3、经评审合格的人选名单将发布在校内通知及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页上公示,被确定的人选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向对方推荐。

三、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自计划表发布之日起即接受报名,截止到1月9日(星期一)。

2、考试办法、时间及地点稍后另行通知。

3、人选公示:初定于2012年1月中旬(请有关同学注意网上发布的消息)。

四、其他事宜

1、学生可登陆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交流与合作网页,查询具体项目的介绍和网络索引等资料。

2、学生报名时需向出国(境)留学生选派工作小组交纳200元人民币作为评审费。

咨询电话:13174465769

附件:1、《2012~2013学年校际交换留学项目补充计划表》(第二轮)

2、《吉林大学学生赴国外留学申请表(本科生用)》

3、《吉林大学学生赴国外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用)》

吉林大学出国(境)留学生选派工作小组

2011年1月4日


http://oa.jlu.edu.cn/image/attach.gif"> 附件

  1. 学年 校际交换留学项目计划表(第二轮).doc">2012~2013学年 校际交换留学项目计划表(第二轮).doc

转发范围:全校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