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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研究生领取户口迁移证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处 发布时间:2013-06-25 作者:王开宇 点击:

各培养单位及相关毕业研究生:

学部保卫处已将统一办理迁户研究生的户口迁移证取回,请之前参加统一迁户的研究生到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办公室领取。领到迁移证的同学,请在有效期限内到迁入地落户。另,户口迁往长春市辖内(包括长春市、榆树市、九台市、德惠市、农安县和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所在地派出所)的同学,本次没有迁移证,但已在西安广场派出所备案,请这部分同学携报到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西安广场派出所办理解锁业务。

未参加统一迁户的研究生需自行办理。办理程序为,携报到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先到学部保卫处取常表(假期不办理),然后到派出所办理迁户。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