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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澳门特区政府卫生专家顾问候选人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1-12-20 作者:刘妍 点击:

各单位:

根据《卫生部港澳台办关于协助推荐专家担任澳门特区政府卫生专家顾问的函》(卫港澳台便函〔2011〕709号,详见附件1)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推荐澳门特区政府卫生专家顾问候选人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政治可靠,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坚守岗位,身体健康,能够圆满地履行顾问职责;

2.符合特区政府所需专业(详见附件2)要求;

3.年龄在55-65岁,可以为已退休人员;

4.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具备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是本领域的专业技术骨干,参与过国家或省级重大卫生项目或国际合作项目。

二、选拔程序及相关待遇

1.选拔程序

本着“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的原则,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单位择优推荐。人选经学校研究同意并汇总后,签署意见报卫生部港澳台办公室,供澳门特区政府卫生局遴选。

2.签约

澳门特区卫生局与派员单位签署《聘请卫生部专家顾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与专家个人签署《技术顾问服务合约》(以下简称合约)。澳门特区政府与派员单位签署协议,承诺为派员单位负担人力资源补偿等费用(为派出专家在澳门薪酬的30%);与专家个人签署的合约计划5年,如没有违约行为,将每年续约一次。

3.工作时间以及待遇

每周工作45小时,薪酬为每月澳门币68820-83700元(根据工作经验和年资确定),年薪为月薪×14个月。

三、推荐名额

有关单位根据附件2的专业需求,推荐1-2名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技术精湛、身体健康的学术专家。根据卫生部港澳台办公室的要求,学校将推荐1-2名专家作为候选人上报卫生部港澳台办公室。

四、报送材料要求

请有关单位务必于2011年12月21日中午下班前将所推荐专家的详细简历(中、英文)、推荐函及报名表报送学部人事处。

卫生部港澳台办关于协助推荐专家担任澳门特区政府卫生专家顾问的函.pdf

聘请卫生部专家顾问合作协议和技术顾问服务合约.pdf

澳门特区政府卫生顾问需求表.pdf

吉林大学推荐澳门特区政府卫生专家顾问候选人报名表.doc

人事处

201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