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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学部“年度先进个人—优秀大学生”人选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11-12-13 作者:李玉俊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学部2011年度“学部建设贡献奖”和“年度工作先进个人”评比活动安排,请各单位按照《吉林大学农学部“优秀大学生”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要求,于2011年12月15日前,将2011年度学部“年度先进个人—优秀大学生”推荐人选相关材料报送党务办公室。

研究生处

学生工作处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

吉林大学农学部“优秀大学生”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

吉林大学农学部“优秀大学生”,用于表彰热爱祖国,思想进步,志存高远,团结友爱,关心集体,成绩优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学习、科研、工作和各项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部优秀研究生和本科生。根据《农学部“学部建设贡献奖”及“年度工作先进个人”评比办法》,现将相关评选要求明确如下:

一、吉林大学农学部“优秀大学生”推荐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志存高远;

2、团结友爱,关心集体,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品行端正,道德高尚;

3、努力进行科研尝试,积极参加学科竞赛与大学生创新实验课题研究,年度内科研成果、论文在专业领域获奖或得到较高层次认可;

4、积极参加校内外社会实践活动,热心公益事业,并取得优异成绩;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心理素质优秀,人际关系和谐;

6、学部“优秀大学生”推荐人选须为获得年度“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的学部在籍研究生;获得年度“吉林大学优秀学生”或“吉林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部在籍本科生;

7、学部“优秀大学生”本科生推荐人选须连续两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各培养单位基层党委报送研究生、本科生候选人各2名,将推荐材料与相关成果、奖励证明按学部年度总结要求报送党务办公室。研究生推荐人选公开发表的论文须同时提供影响因子,本科生推荐人选须同时提供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三,学部成立“优秀大学生”推荐小组,由学生处处长、研究生处处长任组长,学部团委书记,各学院、中心和所分管学生工作的副职领导任组员。负责“优秀大学生”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和最初提名,报学部评比委员会参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