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开展农学部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活动的通知》要求,第一阶段的学习到今天结束,第二阶段交流研讨拟定于12月中旬进行。请学部纪委委员、基层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认真撰写研讨文章并将电子版于12月8日前上交纪监审办公室。邮箱:fzh1967@sina.com.
上一篇: 关于参加2009年吉林大学“十佳大学生”、“十佳班级”终评会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选派我校教师到韩国暻园大学任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