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春节即将来临,为安排组织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过一个节俭、欢乐、文明、和谐的节日,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在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党纪政纪,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学部纪委现转发中共吉林省纪委、吉林省监察厅下发的《关于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严肃纪律 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吉纪明传〔2009〕1号)。请各单位认真传达学习,按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将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附:
各市(州)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局,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室,省直纪工委、省高校纪工委、省政法纪工委:
2010元旦、春节即将来临。近年来,针对重要节日期间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多种措施,对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严明纪律,严格要求,超前防范,收到较好效果。但也有个别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问题时有发生。有的以节日慰问为名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对付凭证和贵重礼品;有的利用职务便利,到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报销个人费用;有的借机乱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用公款大吃大喝或组织高消费娱乐和旅游活动;个别部门以举办活动为由向企业、商家收取赞助费,等等。这些问题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影响很坏。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部署要求,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全省人民过一个欢乐、文明、和谐的节日,提出如下要求。
一、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格控制茶话会、联谊会和联欢会等节日庆典活动的数量和规模,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坚决制止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格禁止以节日慰问等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相互宴请;严格禁止巧立名目突击花钱,违反规定乱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格禁止以任何名义向企业、商家收取赞助等费用。
二、清廉自守,严禁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违规违纪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严格禁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健身等活动;严格禁止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到国(境)外赌博;严格禁止公车私用、违规私驾公车或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借用车辆;严格禁止借乔迁、祝寿和利用操办婚庆丧葬等事宜之机敛财;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便利,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报销个人费用。各级领导干部要管好自己,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严肃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切实履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始终保持好的作风,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改进文风会风,少开会,说短话,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把更多的精力用在抓落实上,用在深入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坭伯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各市(州)纪委、省直各纪检组(纪委、纪工委)要在2010年3月10前就贯彻此通知情况向省纪委作出专题报告。